山东理工大学是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之一。为了更好地开展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1、招生计划: 86人
2、招生项目:篮球、足球、 100米(女)、200米、8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跳远、三级跳、铅球、标枪、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
各项目最终签约人数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山东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14号)要求的报名条件,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同时应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8年4月1日)。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我校。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5日17:00前
2、报名材料:
①《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页面上);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
④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
⑤省级(含)以上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成绩证书(确实无法提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的,可使用复印件,但必须由赛事主办单位在封面和体现考生姓名位置盖章)。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制成扫描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2018高水平报名材料” (举例:“刘红2018高水平报名材料”)。并于2018年3月25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山东理工大学招办邮箱(zsb@sdut.edu.cn)。
注:报名所需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无法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运动员或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将取消参加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资格。审核结果于4月4日前通过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站(http://zszx.sdut.edu.cn)予以公示。
四、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初审公示的考生请于4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到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招生就业处203室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签署《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并进行缴费。逾期不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或拒不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1、体育专项测试
①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3日
地点:山东理工大学第二体育场
②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8版)执行,满分均为100分。
注: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事先购买本人人身意外保险。现场确认时需出示保单原件,未购买本人人身意外保险者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
2、入选考生名单实行逐级公示,即在我校招生在线网(http://zszx.sdut.edu.cn)上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公示合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山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六、录取
1、我校将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严格执行有关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要求,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急需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适度降低,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2、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专业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按照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七、监督机制
我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3-2786400;0533-2787105。
八、其他
1、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或全国高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2、报名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考生路途、报名过程中健康、安全等责任自负。报名具体安排如有变化,将在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3-2780673。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附件: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