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确定了我校2017年拟在浙江省招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现予以公布。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zt.zjzs.net/)《关于公布2017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
层次 | 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数 | 选考科目范围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 | 3 | 历史 地理 技术 |
本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物理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化学 | 3 | 化学 物理 生物 |
本科 | 应用化学 | 3 | 化学 物理 生物 |
本科 | 生物科学 | 3 | 生物 化学 物理 |
本科 | 生物技术 | 3 | 生物 化学 物理 |
本科 | 统计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工业设计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车辆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材料化学 | 3 | 化学 物理 生物 |
本科 | 冶金工程 | 3 | 化学 物理 生物 |
本科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3 | 化学 物理 生物 |
本科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电子信息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通信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自动化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土木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 | 化学 物理 生物 |
本科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采矿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矿物加工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交通运输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交通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环境工程 | 3 | 化学 物理 生物 |
本科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 | 生物 化学 物理 |
本科 | 城乡规划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生物工程 | 3 | 生物 化学 物理 |
本科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工业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本科 | 经济学 | 0 | 不限 |
本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 | 不限 |
本科 | 法学 | 0 | 不限 |
本科 | 英语 | 0 | 不限 |
本科 | 工商管理 | 0 | 不限 |
本科 | 市场营销 | 0 | 不限 |
本科 | 财务管理 | 0 | 不限 |
说明:1.本次公布的为2017年拟在浙江省招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2.选考科目数为0门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为3门的,表示考生自主选择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3.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习情况等,结合选考科目范围综合考虑,自主确定选考科目。